1、法律分析:法人会被列入黑名单。具体会有以下影响:会被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限制出境;配合接受调查;罚款、拘留及刑事责任;配合执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4、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5、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如果一家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那么它将受到一些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信用受损: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将会对其信用造成极大的损害。这将对公司的商业往来、融资、投资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2.财产受限:一旦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会对其财产采取限制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这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带来很大的困难。
3.行政处罚:在某些情况下,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还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例如限制其经营范围、吊销营业执照等。
4.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是因为其未履行法律义务,那么它还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例如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等。
因此,一旦公司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应该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以免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无法履行的义务,应该尽快与债权人协商解决,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1、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失信名单的后果是:
1、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2、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两年会被撤销。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希望以上问题能对您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法律问题请你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
一、公司法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后果
1、公司法人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后果如下:
(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能注册新公司,税务黑名单不解除,新公司也做不了登记;
(2)企业法人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被吊销的公司名称三年内不能使用;
(3)企业法人、股东名下其他企业不能发票增量,税务不能正常报税;
(4)税务黑名单时间越长罚款越多,还会产生滞纳金,严重情况会限制乘坐高铁、飞机;
(5)业法人、股东将被限制高消费,限制银行贷款,不能领取养老保险。
2、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企业自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日起满5年未再发生第一款规定情形的,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出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失信人员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后,可提前申请解除;
3、与申请人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义务者可提交撤销申请;
4、等待自动解除,一般期限为2年;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2、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3、(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4、(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5、(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6、(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7、(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10、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11、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12、第六条人民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可以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13、第七条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申请在媒体公告的,应当垫付公告费用。
14、第八条被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15、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16、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7、(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18、(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19、(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20、(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1、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2、参考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